加强气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年内争取颁布实施《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巩固全省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全省执法骨干培训和执法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大气象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努力营造气象法治环境。加强气象标准化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完成《牧区雪灾标准》修订、报批以及《青海省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审查,积极申报行业标准和地方气象标准立项。继续深化防雷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机关效能考评,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考评体系。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发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效益。加强保密、档案、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着力推进综合预算,强化财务和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狠抓预算执行进度。继续做好“十二五”规划落实,积极争取项目和投资。完成玉树灾后重建项目的竣工验收、资金结算、财务决算审计以及重建资产的移交等重建后续工作。加强气象科技服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促进全省气象科技服务资金的统筹集约。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东西部对口交流和省内对口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