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气象防灾减灾综述

【字体:   2013-03-20 09:06:14

近年来,青海省气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气象防灾能力。制定了《青海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切实履行气象防灾减灾社会管理职能,建立了省级气象防灾减灾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体系初步形成。积极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防御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逐步推进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在防灾减灾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因灾死亡人数下降,灾害损失占全省GDP总量的比例明显下降,气象防灾减灾投入产出比达到1:50。

部门联动工作稳步推进

自2007年11月省气象防灾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气象防灾减灾联席会议的要求,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下,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险为先、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防御减轻气象灾害为核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我省气象防灾减灾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的团结协作明显加强。各级政府加强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改委将气象防灾减灾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气象防灾减灾重大项目的建设。财政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力地保障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科技部门支持建立了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加大了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研的支持力度。省政府应急办、省防汛抗旱办公室、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等机构建立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定了乡镇一级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省气象局与省国土资源厅等9个厅局建立了信息互通和预警联合发布机制。与农牧厅联合开展草地载畜量预测、农业病虫害预测。与移动、广电、电信等部门合作建立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渠道,制定了《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实施细则》,规范了预警信号发布工作。与省发改委、安监局、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依法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与安监局、教育厅联合进行了全省中小学防雷知识宣传和安全排查鉴定,联合安监局开展防雷减灾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厅、安监局开展了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联合青藏铁路公司开展青藏铁路沿线大气含氧量预报。在近几年阿尼玛卿雪山发生的几次冰崩过程中、在去年10月果洛等地出现积雪雪情后、在今年春季旱情持续加重情况下、在玉树地震灾区地质与气象灾害防御过程中、在格尔木温泉水库重大讯情和灾情发生后,国土、水利、交通、农牧、气象等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组织下,实现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部门联动机制下应对气象灾害能力明显提高、合力效应充分体现,联合应对的防灾、减灾效益显著。到目前为止,“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

2010年部门联动工作成绩斐然。制定了《青海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实施细则》,规范了全省气象部门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工作。邀请青海省安监局、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局、卫生厅、农牧厅、旅游局、交通厅、民航空管局、青藏铁路公司、移动、电信公司等单位首次召开“青海省2010年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能力,深化与部门及行业的联动与协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为促进青海省旅游、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为政府部门、旅游企业和广大旅游者提供更优质的气象服务,与青海省旅游局在西宁签订了《关于联合提升青海省旅游气象服务能力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全省防雷减灾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需求,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层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安全生产工作,与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

玉树地震发生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在部门间有效协调和紧密合作中有序展开。灾后重建规划选址、灾区汛期防洪、地质灾害防御、雷电防御等工作顺利开展;国土厅牵头,建设厅、环保局、水利厅、地震局、气象局参加的《玉树“4.14”地震灾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与恢复重建选址评估报告》顺利完成。格尔木温泉水库特大汛情及灾情发生后,水利、民政、气象、国土等单位第一时间实现信息通报和数据共享,各部门协调配合开展防灾减灾的合力效应得到发挥和检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得到了强卫书记、骆惠宁省长、邓本太副省长的高度肯定,气象防灾减灾部门合作机制的优势和效益在玉树地震和格尔木温泉水库险情中得到了全面的体现。

防灾减灾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原有基础上,新建了60个加密自动气象站、6个生态蒸渗仪观测站、6个闪电定位仪监测站,9部雷达站,站网密度由0.72个/万平方公里提高到2.44个/万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空基地基结合、空间尺度互补、站点布局合理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为气象灾害的早发现、早预报、早预防发挥了重要作用。

气象灾害预报的时效加长,灾害预警的时间分辨率和空间分辨率都有明显提高。农牧业干旱专项、农用天气预报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和农牧业病虫害预报服务创新开展。据中国气象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调查评估显示,2009年我省公众气象服务综合满意度测评为88.3分,名列全国第12位,西北地区第2位。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手段多样化。今年3月,开播了青海藏语电视天气预报节目,解决了藏族同胞长期以来通过电视收看天气预报难的问题,每天播出电视天气预报节目8套次,人口覆盖率达到92%。通过大喇叭和LED等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可直接为公众提供气象信息。每天广播播出天气预报节目8台次,人口覆盖率达到86%以上。组建的气象信息员队伍,直接为村民提供气象服务。发布的手段多样化使我省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显著提高。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完善。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预案》的要求,省、州(地、市)、县三级开展了应急联合演练和应急保障服务。2009年,模拟“西宁市出现降雪天气,造成大面积停电和交通堵塞”的突发事件,举行了省、州、县三级联动的重大气象灾害气象保障服务应急联合演练,省政府应急办、民政、国土资源、消防等11个厅局共同观摩了演练。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形成。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显著增强。全省每年租用二架飞机实施空中增雨(雪)作业,高炮15门,新型火箭172,地面燃烧炉57套实施地面增雨(雪)作业,实现了飞机、火箭、高炮、地面燃烧炉和焰弹等作业手段的多样化,作业时段由原来的春、夏两季增加到全年四季。作业服务涉及农牧业、水利、林业、电力、交通等行业,服务领域包括抗旱、防雹、流域水量增蓄、生态保护、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减轻气象灾害效益明显。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省人大和省政府已颁布或批准实施了《青海省气象条例》、《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青海省气象灾害标准》、《青海省新建(构)筑物雷电防护工程检测技术规范》等法规、规章和标准。《青海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也已纳入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气象法规、规章和标准的颁布实施,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推动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

为加强我省农村气象信息传播,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年内组织完成90块LED气象电子显示屏和255个农村大喇叭广播系统的建设。通过该信息平台每日发布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防灾减灾信息。此外,还改进和完善了省级手机短信预警发布平台和12121电话系统,规范了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已在海北州海晏县金滩乡开展了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试点,实现了有分管领导、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有气象协理员、有应急响应预案、有预警信息接收设备,有气象信息员和预警信息接收设备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海北州政府已准备在此试点的基础上,拟于2011年在全州推广,试点工作已形成示范作用。

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已建成的农牧区信息服务站开展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在全省9个州、地、市共9个县建成12个气象信息服务站。

在原有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继续扩大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目前全省在册气象信息员人数达到1380人,基本上实现每个村至少有1名气象信息员的目标,同时制定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办气象信息员代表培训班和气象信息员师资培训班,编印适合青海省的气象信息员培训教材,并以政府组织,气象部门协办的方式开展气象信息员培训工作。

组织相关州、地、市气象局开展了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其中西宁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已经西宁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批复实施,并将玉树州玉树县列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试点单位。启动了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目前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后期的征求意见和专家审定阶段。组织省气象台开展年度历史气象灾情普查业务,建立了完整的历史气象灾情数据序列。

编辑: 青海.赵海梅
收藏此页】 【打印

相关新闻

    青海省气象局 策划制作:赵海梅